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3〕2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本年度选派对象遴选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能力突出的在职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二)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遴选范围
重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四新”关键领域、基础学科及交叉学科、师范类专业,重点支持理工科专业、师范院校科学教育专业、师范类学科教学论专业。
三、推荐名额
(一)二级单位推荐名额。每个教学单位至多推荐2人。自治区有关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得再申报同层次人才项目。
(二)学校推荐。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文件要求,学校至多推荐2名人选。
四、有关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5月3日前,对照通知要求,填写附件《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业绩成果一览表》,并将电子档发至邮箱:1240778710@qq.com,待确定人选后再根据文件要求将纸质材料报至人事处301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联系人:谢老师、梁老师,联系电话:2290552。
附件:
1. 桂教教师〔2023〕23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 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业绩成果一览表
人事处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