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9年职称重新确认及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同时采取网络平台及纸质版材料申报。
二、重新确认、认定的对象范围
(一)重新确认
在自治区外的企事业单位(含部队、中直单位)按规定的评审、审批程序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调入我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入后仍在原职务系列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的,由相应职改办按规定程序重新确认其原有的专业技术资格;
调入后不再从事原来专业技术工作的,其从事新的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后,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认定
1、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2、具有硕士学位者不予办理认定中级,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按照相应系列评审条件评审中级职称。
三、办理时间
2019年9月18日一10月8日。
四、申报方式
(一)网络平台申报方法
申报人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my.gxrczc.com/Login)进行注册,点击“申报职称-职称认定(或重新确认)—我要申报”,查找并选择: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办公室。并按要求在系统内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操作方法见附件)
(二)提交的材料清单
1、重新确认所需提交的材料
(1)原取得的资格证原件,批文、评审表、工作调动函及身份证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认证)。
(3)名册表(电子档,格式见附件)。
(4)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中初级一式2份,高级一式3份,统一A3纸(对折后成A4)。
(5)白底小二寸证件照1张(背面写上单位/姓名)。
(6)申报重新确认教师系列的必须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及任课经历,提供任课名称及课时数,并由相关职能部门签字盖章确认。
(7)申报重新确认研究系列的必须写清楚是社科或自科系列,重确申报专业的名称必须与现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业目录一致。
2、认定初级职称须提交材料
(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定职表》一式2份,统一A3纸(对折后成A4)
(2)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认证)、聘任合同复印件1份。
(3)名册表(电子档,格式见附件)。
(4)白底小二寸证件照1张(背面写上单位/姓名)。
(5)申报认定教师系列的必须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同时具有任课经历(即,提供任课名称及课时数,由相关职能部门签字盖章确认)。
(6)申报认定研究系列的必须写清楚是社科或自科系列,申报专业的名称必须与现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业目录一致。
五、其他
各类证件只需复印正文页面,无需封底、封面等其它次页,相关复印材料包夹在定职表中间。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2290552。
附件:
1、职称申报业务操作指南—个人系统
2、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
3、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定职表
4、名册表
人力资源部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