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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贵阳市教育局关于通报六起违反中小学

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的通知


作者:
编辑:黎媛婷
来源:
日期:2024-04-09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贵阳市教育局关于通报六起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的通知》转发给大家
(通知详情点击下方链接)。

https://jyj.guiyang.gov.cn/newsite/xwzx/tzgg/202404/t20240408_84159563.html

6起案例涉事教师,触碰了师德红线、纪律底线,损害了教师队伍形象,广大教师要引以为戒,严守纪律、恪守职责,强化规矩意识和自律意识,不断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化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担当,每位教师要知准则、守底线。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师德师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常态化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将师德师风学习、教育、警示作为本单位集中会议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加强教师法治教育,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做到全员全覆盖、应知应会、必会必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引导广大教师自律自强,形成自觉践行良好师德、维护良好师风学风的有利环境,不断践行和弘扬教育家精神,促进教师队伍和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发挥本级师德师风自检自查自纠和监督作用,加强师德师风舆情监控,时刻关注本级单位师德师风举报渠道,做好台账记录。要加强对师德师风工作的分析和研判,关注教师身心健康,解决教师实际困难,及时消除师德师风问题隐患。
   学校师德师风举报邮箱地址:xkysdjc@163.com。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4月9日



附件:

六起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案例一

贵阳市云岩区中天中学方舟校区教师金某有偿补课问题。2023年3月金某在朋友要求下进行校外补课,并收取3名学生的费用。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相关条款,给予其警告处分,取消该教师两年内评优评先资格,扣除其绩效奖金及年终奖,五年内不得参评高一级职称,退还有偿补课所得全部收入,并由其所在学校进行全校通报。

案例二

贵阳市白云区第一小学教师唐某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在征订图书报刊、教辅材料过程中谋取私利的问题。唐某于2022年9月-12月期间收受学生家长月饼及品牌口红,收取两个班级学生订阅教辅的返点费,2023年经教育行政部门核查,该教师收受的相关费用已责令返还。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相关条款,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案例三

贵阳市修文县第三小学教师林某教育惩戒不当的问题。2023年9月林某因学生不认真完成作业用竹条对学生进行不当惩戒。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相关条款,给予其警告处分。

案例四

贵阳市南明区第十四中学教师汪某某在职称评定中弄虚作假的问题。2023年汪某某为满足职称申报评审条件,通过编辑图片的方式,将其参与的省课题核心成员顺序私自修改。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中相关条款,给予其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在2023年目标考核中评定为末等次、自处分决定生效起24个月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的处理。

案例五

贵安新区马场中心小学教师韦某某赌博问题。2019年韦某某跟朋友聚餐,饭后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2023年教育行政部门因公安机关反馈教职员工背景审查信息获悉该情况。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相关条款,给予其警告处分。

案例六

观山湖区外国语实验中学教师彭某酒驾问题。2021年5月彭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教育行政部门因公安机关反馈教职员工背景审查信息获悉该情况。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相关条款,给予其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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