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我院2016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3日-10日放假调休,共8天。4月10日学生班级晚点名。4月2日(周六)、4月11日(周一)、4月16日(周六)正常上课、上班。3月26日(周六)、3月27日(周日)正常休息。
二、调课安排
4月2日(周六)上4月5日(周二)的课,
4月11日(周一)上4月7日(周四)的课,
4月16日(周六)上4月6日(周三)的课。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做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学工部、各系要面向学生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严防各类学生违纪、安全事故的发生。后勤部门要做好放假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和饮水的卫生安全。保卫部门加大安全保卫力度,合理调配值班人员,确保假期校园的安全稳定。
放假期间,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各系要保证有一位系领导留在桂林,以便第一时间处理和上报紧急突发事件。所有中层管理人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确保联系畅通。
学院保安值班电话:2230110
学院卫生所电话:2290538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警务室电话:2290110
特此通知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院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