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21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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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5-11-09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提高学院党员发展对象素质,保证学院党员发展质量,根据工作安排,学院分党校定于2015年11月举办第21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培训安排

(一)课堂教学(由学院分党校负责授课)

共3次,每次90分钟,共6个学时。

第一讲:入党的规定和程序

第二讲:端正入党动机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第三讲:播放教育影片(《信仰》、《百团大战》、《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等)

(二)专题讲座(由本部党校负责授课)

共3次,每次90分钟,共6个学时。

专题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解读

专题二:党的群众路线解读

专题三:依法治国、依法治校政策解读

本环节由学校党校安排专家授课,每个专题讲座结束后以小组为单位开展主题讨论,做好记录。共3次,每次90分钟,共6个学时。

(三)理论自学

自学《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有读书笔记。

(四)实践锻炼

本环节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安排。以“我为集体做的一件小事”为主题开展实践教育,培训期间,每位发展对象原则上应完成至少10小时的义务志愿服务(义务劳动、校园公益等活动),填写实践教育登记表(见附件1)。

(五)结业考试

闭卷,90分钟,全校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内容参考《大学生入党培训教程》和《党校学习资料(第21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以党的基本知识考核为主。

三、组织管理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报名、分小组(以20人以内为宜),组织好学员参加集体学习、小组讨论、实践锻炼等环节工作,做好过程记录。实践教育登记表请在培训结束前交至此次培训班班长处。

2.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安排专人负责学员管理,认真做好每次学习、讨论的点名签到,严肃学习纪律,每次讨论结束之后将讨论记录及签到表交至此次培训班班长处。

3.学员要认真做好笔记;不迟到、不早退,凡请假、缺课一次(含一次)以上,不准予结业;严肃考试纪律,如有违纪者,取消其学员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将学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加系部公章,与培训费(15元/人)一并送至行政楼2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82565810@qq.com报名截止时间:11月11日中午12点。

2、各单位名额分配请查看附件。

 

联系人:周丹;联系电话:2303721。
           
                    

    

                 中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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